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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2-01-25

一、加强集团管控,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

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不断深化内控体系监管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控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各业务部门内控体系有效运行责任,强化内控体系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内控体系审计监督工作,持续优化企业内控体系。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对标内控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定期梳理内控体系的短板弱项,推动企业内控体系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机制,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制度整合优化,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

三、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力度

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确保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有据可依。全面开展内控体系年度自评,突出重点强化集团监督评价工作。统筹开展各类内控缺陷和风险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填补管理漏洞,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四、加强风险管控,提升重大风险监测及应对水平

加快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更加重视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和季度重大风险监测工作,综合评估企业内外部风险水平,指导境外企业及时做好重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强化重大风险监测成果运用,做到重大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防范重大风险蔓延和叠加。

五、推进信息化管控,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

加快推进内控体系信息化建设进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内控体系管控措施。内控体系建设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审计部门、信息化建设等部门协同配合,将内控体系管控措施嵌入各类业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内控体系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内控体系信息化水平。

六、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提高年度工作报告质量

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集团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年度报告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子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并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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