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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0-12-11

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有关企业:

现将《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贯彻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在12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

联 系 人:刘佳妮       联系电话:024-31290282

电子邮箱:syqyggc10@163.com

附件:1.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提升工作清单

    3.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辽国资改革〔2020〕87号)

                                                沈阳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沈阳市市属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

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0﹞39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办发﹝2020﹞30号)要求和省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市属企业(含各区、县(市)所属企业,下同)实际,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对标提升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方向和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战略管理、组织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八方面重点管理事项,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全面查摆在架构、标准、制度、流程和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开展对标整改和专项提升,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努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标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提升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底,我市市属企业实现管理基础系统化、管理深度精细化、管理工具信息化、管理创新机制化,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多数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力争1-2户企业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自我完善与学习借鉴相结合。结合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目标等因素,全面梳理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的确定相应标杆企业和对标指标,博采众长,融合提炼,形成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

——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去“机关化、行政化”要求,将对标提升行动覆盖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坚持加强管理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用改革办法为对标提升行动和管理持续创新提供动力保障和制度基础,用管理能力提升促进企业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提高运营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战略管理,提升战略引领能力。提高企业战略管理意识,科学谋划战略定位;强化主业管理,合理设置业务结构;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品牌建设和国际化布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升科学管控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组织框架;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完善管理层级,优化工作程序

(三)加强运营管理,提升精益运营能力。持续深化精益化管理理念,将精益管理运用到全流程全链条;强化现场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采购优质优价;完善营销管理和用户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四)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构建一体化财务管控体系,促进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预算管理和财务信息化建设,有效利用财务信息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两金管控”, 优化资本结构;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促进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市值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五)加强科技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规划,谋划竞争领域前瞻性布局;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完善技术产新体系,加强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打造双创平台;强化创新考核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协同创新合作,构建创新发展生态圈。

(六)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识别评估、研判处置机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作用;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推进法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入融合;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加大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

(七)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升科学选人用人能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展人才引进渠道;推行职业经理人任期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健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动力;加强人才培育和梯队建设,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和队伍结构,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八)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强化顶层设计,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促进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信息化治理水平;打通信息“鼓捣”、统一基础数据标准,实现内部数据互联互通;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确定标杆企业

对本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诊断,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体系的要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在此基础上,市属各重点企业(指除主要承担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功能类企业以外的各市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选择标杆企业、确定对标值开展对标。选取对标企业的对标值,原则上应为同行业先进水平。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现为我国同行业骨干企业的竞争类企业,以及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公益类企业,标杆企业首选国内外同行业优秀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也可以是国内外同行业竞争对手;承担“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的功能类企业,标杆企业首选国内先进城市同类企业;其他竞争类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理选择标杆企业。可以选取1家企业进行全面对标,也可以选取多家企业进行单项指标对标;通过整改提升,对已达标、超标的标杆企业和对标值进行动态调整,瞄准世界一流水平,确定新的更高标准的标杆企业和对标值,推动企业管理水平阶梯式提升。

主要承担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功能类企业,要根据全面自查和评估诊断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的工作方案。

(二)合理建立对标指标体系

1.定量指标。聚焦企业盈利能力、成本控制、风险管控等生产经营效益指标,因企制宜,选取结构化、可比性的相对值,制定定量指标。重点涵盖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三项费用等经营指标。

2.定性指标。聚焦经营能力等突出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选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定性指标。重点涵盖战略管理、组织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管理指标。

3.特色指标。聚焦行业特点、业务特点等因素,选取行业排名、特定产品产量、资源储量等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业务和管理指标,体现行业特点和管理特色。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聚焦管理薄弱环节和在“机关化、行政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对标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实施方案要明确对标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管理提升任务。

二是制定工作清单台账。对标提升工作清单台账要明确每项重点任务的对标领域、对标对象、问题表现、提升目标、具体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节点、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内容。

   三是精心开展对标分析和评价。各企业通过行业协会、考察调研等多种途径获取对标企业相关数据和管理工作情况,对与标杆企业的各项指标差距和对标值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巩固和扩大对标提升行动成果,对已达标、超标的管理项目要通过制度化切实严格执行,并确定更高标准持续对标提升,对未达标管理项目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对标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1.整改集团总部“机关化、行政化”专项行动。在开展对标管理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集团总部“机关化、行政化”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围绕明晰职能定位,优化组织体系,切实解决总部机构设置不科学、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精简审批事项,加大授权放权,切实解决总部错位越位、管得过多过细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决策效率,切实解决管理链条长、审批周期长、办事效率低问题;改进文风会风,规范检查调研,切实解决会多、文多、检查多问题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综合施策,务求实效。其中,2021年3月底前,调整具有行政色彩的机构名称和职级称谓,制定完善总部权责事项清单、总部授权放权事项清单,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和时限,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等方面立行立改,并完成整改工作。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专项行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市属企业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2020年健全外部董事会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2022年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推进公司治理机制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22年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议事规则和运作机制实现制度化清单化。三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0-2022年,企业将“三重一大”事项和“一企一策”定量指标清单通过国资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管理。四是推动国有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企业之间的组合重整,压减企业成级户数,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

3.培育优秀企业家专项行动。一是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堪担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企业家队伍。二是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通过举办国资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不断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2020-2022年,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 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敢于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

各区、县(市)、市属各企业部署对标提升行动,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诊断,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并确定标杆企业,建立对标指标体系,制定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对标提升工作清单台账。市属各重点企业12月底前将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对标提升工作清单台账报市国资委备案,其中,2021年3月底前,对集团总部“机关化、行政化”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进行总结。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2年9月)

全面开展对标提升行动,认真做好对标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以三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根据对标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动态调整对标提升工作清单,不断确定更高的对标企业和管理标准。坚持集团和各级子企业对标提升行动协同推进,推动子企业开展好对标提升行动。建立对标管理专项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对标方案组织落实情况、对标实际成效等方面情况,推动企业把对标提升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2月)

深入总结此次对标提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对标提升效果和三个专项行动成果进行全面深入评估,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对对标提升形成的工作经验以标准和制度体系加以固化,建立对标提升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企业管理工作,对形成的可复制经验进行全市推广。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国资委成立对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企业改革处、规划发展处、考核分配处、产权管理处、监督稽查处和党委组织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各区、县(市)、市属各企业要将开展对标提升行动作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实施。

2.强化督导服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内外部资源作用,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对标提升工作清单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按时间节点扎实组织推进。市国资委将加强跟踪指导,定期调度相关工作,各企业(集团)每季度末要将对标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市国资委。

3.做好宣传交流,共享对标成果。市国资委将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专家授课、调研督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及时推介中央企业、外省、市国企开展对标提升行动的经验做法及管理成果,促进企业相互交流和借鉴。加强经验总结,将市属企业出现的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范式进行宣传推广和表彰,确保对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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