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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5-07-24

《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国资委普法

责任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依据

为深入推进沈阳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压紧压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沈委办发〔2025〕8号有关要求特制定2025沈阳市政府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

(一)共同普法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涉外法治宣传,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3.持续做好民营经济领域重点普法。组织开展“聚力振兴新突破法治护航决胜年—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等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政策措施。

4.强化重点群体法治意识。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沈法委办发〔2023〕5沈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沈法委发〔2023〕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方式开展学习。

5.做好本单位普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按照《沈阳市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范围抓好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组织好法律知识自学工作

6.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扫黑除恶、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用条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普法责任

1.重点普法内容:《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重点普法对象:市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职工。

3.重要时间节点:“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

4.实施方式: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集体学法

5.普法平台: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幕等

6.责任领导:岳宇

7.责任部门:综合法规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国企社会责任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处)、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与重组处、企业改革处、综合监督处、党委组织部、央企党建指导处

8.联系方式:024-31290279

9.普法目标: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

10.完成时限2025.12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的通知》(沈法委办发〔2023〕5号)各项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创新普法形式。依托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报纸刊物、宣传展板、电子屏幕等多种普法载体构建“网报、微、端、屏”立体普法格局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结合本系统国资讲堂、法治讲堂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处室要根据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各市属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和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企业普法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