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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4-06-28

一、起草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沈法委办发20245有关要求特制定2024沈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

(一)共同普法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重点工作,突出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围绕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 “三会一课”内容

5.做好本单位普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按照《沈阳市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范围抓好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组织好法律知识自学工作

6.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法治征文、法治微课、法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文化创作评选活动

7.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有效落实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规范制定并有效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部门普法责任

1.重点普法内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重点普法对象:市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职工

3.重要时间节点: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

4.实施方式: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集体学法

5.普法平台: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幕等

6.责任领导:冯圣良

7.责任部门:综合法规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综合监督处、产权管理处、党建指导处、企业改革处、资本运营处、考核分配处、公司治理处

8.联系方式:024-31290279

9.普法目标: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

10.完成时限:2024.12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试行)的通知》(沈法委办发20235号)各项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丰富普法形式。依托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报纸刊物、宣传展板、电子屏幕等多种普法载体,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结合本系统国资讲堂、法治讲堂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专项行动”考核要求,认真完成普法宣传各项任务,于1115日前向市司法局报送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