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
6月份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20〕7号)和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抓好法律法规学习,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委系统人员安全法治观念和安全素质,确保全委不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创建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展全委“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
三、组织机构
市国资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委属企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维护稳定工作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委机关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有关工作部署、检查、考评与协调,重点配合属地应急管理局开展好企业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网上安全生产咨询日。今年活动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不举办大规模线下活动。
(一)安全生产月线上启动仪式。6月1日,市安委办举办“辽宁省暨沈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发布“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安排,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悬挂安全旗。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通过媒体、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广泛发动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沈阳应急大讲堂”云课堂。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单位可聘请专业讲师,依托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沈阳应急大讲堂”云课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在全委系统内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参加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网上“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知识和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受理群众举报。
(五)开展应急演练和比武竞赛活动。各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寓教于练,强化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全景安全体验场馆展示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属地应急安全文化场馆建设情况,通过网络平台的录播、直播、VR全景等方式进行线上体验活动,开展全景展示和有条件的组织开放参观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扩大员工对应急安全常识的知晓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商场、市场、医院、酒店、厂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站,大力开展消防、道路交通、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八)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平台知识竞赛专项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和参加“主播走现场”、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以及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领域小视频评比活动。主要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典型违章行为等,以小品、相声、脱口秀、歌曲等多种文艺形式表现。
五、“安全生产沈阳行”主要活动
“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委系统开展。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开展 “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推广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曝光问题隐患,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以遏制一般性事故为主要目标,继续保持委系统内零事故发生的记录。各单位要结合季节性、行业性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二级以上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将聘请安全专家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档督办,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主管领导亲自督办,对不能一时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停产。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落实“四责”联动,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网格化建设,明确分工,细化岗位责任;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人(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壳企业和停产企业对出租厂房的管理要指定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三是集中打击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各单位要集中专业人员,集中时间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进行采取拉网式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大型仓库消防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出租厂(房)经营者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鼓励全体员工利用微信群充分发挥随手拍功能,对发现的问题随时上传,对提供线索的员工企业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修改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预案要紧贴本单位实际,做到人人都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掌握本人在预案中的位置和任务,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各种应急器材和设备,将其列入安全经费,对投入超出部分按年收入利润记入企业领导人年薪,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演练,并要制定演练计划,强化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提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授课,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宣传主题,方式灵活多样。宣传活动要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强化“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理念,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组织活动时既要有集中,还要分散地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群体性活动或专题讲座和培训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市里统一制定的宣传用语进行。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同时针对启动仪式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出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消防、人员疏散工作,及时处理好各种矛盾,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严密组织,强化信息报送。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严密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全国“网上安全月”和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专项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音见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单位于6月10日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和阶段性总结、视频、照片资料;12月15日前报送“沈阳生产沈阳行”总结、视频、照片资料。
报送视频要求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X720像素,格式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X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