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又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资本市场正在经历由融资市场向投资市场过渡的深刻变化。低质低效、不能给股东创造有效回报的上市公司将面临因监管政策的调整而加速出清的局面。我市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大多分布在传统行业;二是上市公司数量偏少;三是总市值偏低;四是原有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由于股权转让退出控股地位。为此建议:1.加快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转型。首先依托在传统行业中技术和规模的上优势,加快技术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效益和服务质量。按照“新赛道、新技术、新平台、新机制”的标准,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依托新技术、新要素、新产业,推动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新兴产业转型,形成优质高效多样化的供给体系,确保转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数字技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产业链的附加价值。2.完善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一企一策”的考核模式,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增加反映价值创造能力、市值管理、积极回馈股东等针对性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加强对创新成果的奖励和保护力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3.积极推动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开展收购兼并重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结合国家对东北振兴发展的战略定位,广泛听取调研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研究所)的行业分析、前瞻性布局、可行性论证。明确重组目标,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提高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积极引入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战略投资者,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4.提高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简化决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层级和环节,确保决策过程快速且高效。清晰界定各级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和责任,避免决策过程中的推诿和延误。设立高效的决策机制,如专业委员会或快速响应小组,负责处理特定类型的决策问题。5.明确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决策者的容错机制。明确容错原则、制定具体标准、建立公正的评估体系、完善纠错流程、实施跟踪评估,激励与约束并重保护改革创新者,鼓励决策者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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