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近年来,我市陆续出资设立了沈阳市投资基金、沈阳市城市更新基金、以及天使投资基金、生物医药投资基金、国企改革基金等多只基金,这些投资基金在支持创新科技企业发展、国企改革、城市建设发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通过上市方式退出的投资基金也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比如投资新松机器人、芯源微、拓荆科技等。但还有大量的投资基金不能通过上市方式退出,而是需要通过大股东(实控人)收购或公司回购方式退出。退出时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应进行评估和进场交易,周期长、成本高。但是国有股权类投资基金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确有其特殊性,一般非控股、投资时有退出路径、方式、收益约定。为此,建议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借鉴上海等地做法制定针对该类基金投资形成股权转让有别于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则,在投资方案中有退出方式、收益安排约定且经相关程序批准,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获取评估必需工作资料、无法有效履行必要评估程序的,可以采用估值报告方式定价;可以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无需进场交易。
代表:石艳玲(1705006)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单位电话:"23342988 转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