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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供一业移交后期运行管理的建议(第0487号)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4-01-24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也有利于提升地方社会治理,改善职工生活环境。近年来,沈阳市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任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一轮的矛盾正在加剧,原属移交企业承担的许多遗留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一、缺少保本的营收。由于“三供一业”移交前多数有企业补贴,居民缴费意识不强,加之多数小区物业收费无协商主体、无收费手段,清收工作极其困难。二、缺少维修的基金。由于“三供一业”移交小区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形成的演复过程复杂、权属性质多样、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大多数没有缴纳住房维修基金。难以推动物业服务的正常化、市场化、社会化,既影响物业服务正常开展,也难以找到推动社会化的物业承接主体,形成恶性循环。三、缺少盘活的资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资产,设施陈旧、租售率低、维护成本高,且临街铺面少、核心地段少,分布散、区域偏远、开发率低。四、缺少放心的安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小区,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多,群众投诉多。尤其是一些开放小区、老旧小区,房屋在移交时就已成危房,电梯、消防、安防、管道、档墙等设施设备陈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建议:一、沈阳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三供一业”接收方主体责任,更新思想观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企业后勤保障服务。要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纳入辖区内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相关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修改造并在年度预算中预留一定的市政设施运营费用,以减轻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负担。二、对于接收的“三供一业”相关资产,沈阳市国资监管部门要采取不同的国资监管政策,对于确实短期内无法盈利的物业运营项目,还要想办法对运营费用予以适当补贴,以确保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稳定。三、建议针对基础设施特别落后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小区实施“旧改”等政策。虽然在“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进行了部分基础设施的维修,但是很多小区的外墙保温、给水排水管网、老旧供电设施没有得到更新,给群众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希望通过实施“旧改”,进一步提升职工家属区基础设施水平,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同时,通过加装电梯,建设停车、托老托幼、购物等便民设施并市场化运作,可以增加物业管理公司收入来源。四、希望沈阳市国资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财政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加大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小区后期运行管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政府运营保障能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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