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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高校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中作用的建议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3-02-25

  一、关于存量资产盘活的现状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7号。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现有闲置资产数量较大,急需盘活;与此同时,高校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开展教育培训、养老托育、体育健身、卫生健康等方面有实践经验,在针对“房地产领域”、“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存量资产,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发挥高校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中的作用的建议1、存量资产无偿划转给高校,鼓励高校开办科技园,发挥高校科技力量,促进科研转化,盘活房产。2、存量资产无偿划转给高校,建设全民国防育基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3、存量资产无偿划转给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养老托育、体育健身、卫生健康等项目。4、发挥高校产学研整合能力,高校、企业、政府联合组建运营产业园,通过组建专业团队,盘活房产,增加产值,解决就业。5、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转型,由政府引导,企业和高校合作,合作运营,开展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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