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2-01-2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市属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有关规定,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织工作的通知》(辽国资财审〔2021〕226号)要求,现将2021年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范围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属企业的参股企业(参股企业单独报送),委托监管企业;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区属企业的参股企业(参股企业单独保送)。

二、报送内容

1.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情况及分析,依次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将各企业报表进行汇总报送,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将下级企业报表进行汇总报送。

2.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全级次分户数据电子文档(数据包)。其中: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单独报送参股企业数据电子文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单独报送参股企业及托管企业电子文档。

3.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单独报送本地区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4.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单独报送2021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报送方式

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汇总本地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汇总本企业全级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后报市国资委。

四、报送时间

1.请各单位务于2021年3月9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2.各区、县(市)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

五、软件订购

本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采取网上征订方式,支持“注册版”和“光盘版”两种购买形式,软件征订网址:https://www.97gg.com/gzjs2021,请各单位于1月24日12:00前将需要的软件形式、数量及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市国资委(附件4,国资委将根据经费情况购买部分软件,若数量不足,请各单位按需要自行购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提高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质量

国有资产统计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的重点任务,也是全面掌握地区国有资产整体情况、各级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数据基础。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强化业务培训,明确填报口径,统一工作标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做好各部门横向沟通,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充分运用智能化、集成化、信息化手段,创新编制方法,强化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控,提高工作效率。认真组织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验审工作,对报送的统计报表数据要严格把关,做好树形结构维护和勾稽关系审核,特别是要重点关注非财务类统计指标和报表封面信息的准确性,切实提升数据填报质量。

(二)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会计信息质量是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维护财经秩序的基石。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规定,规范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指导企业全面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做好相关会计科目转换和2021年财务决算报表期初数核定等工作;全面梳理各级子企业名录,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统一集团内同行业、同类型、同板块子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范新要素、新业务和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严格对照确认的原则和条件计量收入、结转成本,规范确认代理贸易业务收入;规范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合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加强决算审计管理,依法依规聘请中介机构,严格中介机构审计标准和要求。

(三)深化成果应用,发挥国有资产统计功能作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资源,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发展短板,客观评价企业盈利能力,研究提出提质增效措施,为进一步做好管理提升、推动地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参考和借鉴;深入评估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国有企业产业效益贡献和增长潜力,分析价值增长驱动因素,找准未来产业效益增长的突破点,为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提供决策支撑;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债务规模和结构,综合评估偿债能力和杠杆边界,提出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的合理化建议。

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市属企业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  迎  胡珊珊

联系电话:024-31290295

邮    箱:sycwjg@sina.com

附件:1.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4.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联系人及软件需求情况表

                                 沈阳市国资委

2022年1月21


文件链接:《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 及报表编...

文件链接:《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