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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19-05-17

各企业(集团):

按照省国资委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利用各类平台加大国有企业混改项目推介力度,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请认真组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集团)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填报拟立足存量采取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推进的混改项目(不限于2019年,填报格式见附件)。

二、混改企业的发展状况、财务数据、经营业绩等企业基本情况、数据截止到2018年末。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将混改作为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激发企业活力为目标,一企一策研究确定拟引入投资者数量及条件、引资额及最终股比等内容,尽可能在项目书中明确。

三、请于5月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31290281

电子邮箱:sy31290281@163.com

附件:XX市拟混改项目(模板)



沈阳市国资委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