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副食集团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副食集团是沈阳市国资委出资的大型国有流通企业集团,是市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菜篮子工程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开选拔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面向集团内外部市场化选聘企业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公司 | 部门 | 岗位 | 选聘数量 |
沈阳副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 | 部长 | 1 |
沈阳副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部 | 部长 | 1 |
沈阳副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人事部 | 副部长(法务) | 1 |
沈阳副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部 | 销售专员 | 1 |
沈阳副食羊吉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部 | 维修工作岗 | 1 |
沈阳副食羊吉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部 | 制冷工作岗 | 2 |
沈阳副食塔湾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部 | 维修工作岗 | 2 |
沈阳副食白塔堡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部 | 维修工作岗 | 1 |
沈阳副食白塔堡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部 | 制冷工作岗 | 2 |
沈阳副食商超管理有限公司 | 业务管理部 | 采购岗 | 2 |
沈阳副食商超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部 | 物业工作岗 | 1 |
沈阳副食商超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部 | 安全保卫岗 | 3 |
沈阳副食商超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发展部 | 经营发展岗 | 2 |
沈阳副食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经营发展部 | 招投标岗 | 2 |
沈阳沈副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销售部 | 客户服务岗 | 1 |
沈阳沈副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销售部 | 销售专员 | 2 |
合计 | 25 |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沈阳副食集团所属企业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5.具有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做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沈阳副食集团所属企业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沈阳副食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名网址要求进行逐一上传,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8:00至5月25日18: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syfsjt.zhiye.com
咨询电话:024-810460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不低于1:5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3.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不高于1:5进入面试。
4.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评估选定拟录用人员。
5.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2.考察(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对体检、背景调查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检监察024-12388;
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86725217。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