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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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六届四次关于加强央地合作工作提案(第546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5-03-11

姜立娟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546号提案《关于加强央地合作的提案》收悉。我委对您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央地合作工作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深化央地合作工作,特别是近两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政府国资委积极发挥推进央地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在全省率先建立央地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四库一清单”,持续推动央地合作模式创新和能级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一)夯实项目支撑。在全省率先推行央地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机制,谋划储备项目139个,总投资2906.1亿元。签约项目72个,总投资2983.4亿元。其中,中电光谷和平湾智谷产业园等55个项目实现开复工、总投资2536.6亿元,已完成固投13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中车新能源汽车、通用医学管理中心2个项目实现竣工。

(二)夯实产业支撑。沈鼓集团为中国绿发集团研制的世界首台套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组下线,实现液态空气储能关键设备领域新突破;中国商飞大飞机规模化东北区域联合推进办公室落地沈阳,沈阳航空产业集群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产业链升级经验成为全国示范;引入通用技术集团战略投资东软医疗,总投资49.1亿元,是近5年该领域一级市场股权融资最大金额;中国联通(沈阳)车辆智能网联研究院揭牌,率先开展全国“车路云一体化”规模应用实践。

(三)夯实要素支撑。诚通、国新在沈设立辽宁振兴发展基金,首期规模40亿元。累计引入中国商飞等央企区域总部5个和50户央企子企业,南航集团完成首例东北驻地央企“分转子”,新设央企数量稳居全省首位。联合中资管、太平洋保险组织召开沈阳市国资国企改革及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研讨会,探索险资入沈有效载体路径引进华润置地等央企,集中盘活北站北新商业综合体等一批停缓建项目,打通“金廊沿线”主动脉。航空工业落地国内首个飞行器机体快速研制中试验证平台。

(四)夯实服务支撑。沈飞、601所、东北大学联合共建“新时代东北(辽宁)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研究基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央地合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航空工业集团与航集团、国家管网集团与沈鼓集团东北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协调解决航天科工集团等央企各类困难诉求75项、办结率90%,帮助企业节省费用超3亿元。

(五)夯实治理支撑。出台《市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指引》《市属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组织市属企业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和决策事项清单。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意见》,推进市属一级企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推进市属各级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才。纳入董事会应建范围的市属各级企业100%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建强外部董事人才库储备兼职外部董事和专职外部董事。

二、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工作的措施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目标,央地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完善央地合作协调推进机制。依托辽宁省暨沈阳市“央企之家”搭建央地信息、对接、撮合、服务4个平台,打造成为央地、京沈之间信息交流的枢纽、合作对接的桥梁、解决问题的窗口,发挥沟通协调、信息服务、政策咨询、项目推进等功能。以党建引领开展常态化交流,通过组织各类对接活动,为央企与地方企业、科研金融机构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全面深化项目合作。在共建中试平台、培育重点产业链、优化重组要素资源、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与央企合作。加强与诚通、国新等央企基金合作,培育半导体、纳米材料、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或未来产业。推动10吨级高商载无人货运飞机,沈阳国际陆港三期,康平新能源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30个以上。
   (三)持续推进产业合作。围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医疗等重点产业,紧盯央企新质生产力布局,强化场景开放合作。持续做大做强航空、燃气轮机等产业链,支持中国商飞大飞机供应链补链强链、产能提升,推动通用技术集团打造高水平机床装备服务平台,深化与东软医疗战略合作做强数字医疗业务。
    (四)聚力强化资本合作。加强与诚通、国新等央企基金合作,培育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共同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围绕央企参与我市存量资产盘活,承接央企优质“两非”“两资”资源,探索创新央地资产重组路径。积极争取央企在沈设立区域总部和子公司,全年新落地央企子公司20户以上。
    (五)深度实施科创合作。聚焦航空装备、高端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集成电路等领域,支持驻沈央企与我市企业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发挥我市国资科创基地+产研院在场景应用、创新服务等方面平台优势,促进央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国发21号文等政策精神,紧盯央地合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各关键环节,强化“前延+跟踪+延时”服务,实施清单化管理,及时解决央地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央地合作对接指引白皮书,精准服务驻沈央企政策、金融、产业和创新需求。构建央企数智化服务平台,及时梳理、导入、办理企业意见诉求,全年问题诉求办结率高于90%。
    以上是我市深化央地合作工作的现状和目前正在推进的主要工作以及下步工作方向。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央地合作的提案》,完全符合我市改革发展实际,我们将充分研究和吸纳您的有关意见。
    感谢您对央地合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