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野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08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我委对您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央地合作工作情况
沈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7讲话中强调的贯创新央地合作模式,促进央地融合发展,更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深入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推动央地合作模式创新和能级提升。
(一)夯实项目支撑。在全省率先推行央地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四库一清单”,谋划储备项目139个,总投资2906.1亿元;签约项目72个,总投资2983.4亿元;其中:中电光谷和平湾智谷产业园等55个项目实现开复工、总投资2536.6亿元,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4亿元、同比增长8.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中车新能源汽车、通用医学管理中心2个项目实现竣工。
(二)夯实产业支撑。沈鼓集团与中国绿发集团合作,成功研制世界首台套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组,实现液态空气储能关键设备领域新突破。中国商飞大飞机规模化东北区域联合推进办公室在沈落地,沈阳航空产业集群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产业链升级经验成为全国示范。通用技术集团49.1亿元战略投资东软医疗,完成该领域一级市场近5年最大规模股权融资。中国联通(沈阳)车辆智能网联研究院揭牌,率先开展全国“车路云一体化”规模应用实践。
(三)夯实要素支撑。诚通、国新在沈设立辽宁振兴发展基金,首期规模40亿元。累计引入中国商飞等央企区域总部5个和50户央企子企业,南航集团完成首例东北驻地央企“分转子”,新设央企数量稳居全省首位。联合中资管、太平洋保险等召开沈阳市国资国企改革及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研讨会,探索险资入沈有效载体路径。引进华润置地等央企,盘活北站北新商业综合体等一批停缓建项目,打通“金廊沿线”主动脉。支持航空工业落地国内首个飞行器机体快速研制中试验证平台,有力促进航空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夯实服务支撑。与沈飞、601所、东北大学联合共建“新时代东北(辽宁)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研究基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央地合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航空工业集团与市航产集团,国家管网集团与沈鼓集团等振兴东北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强化产业融合、资源共享。协调解决航天科工集团等央企各类困难诉求75项、办结率90%,帮助企业节省费用超3亿元。
二、下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工作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两会”部署要求,锚定沈阳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目标,推动央地合作争先进位、提质提效。
(一)完善协调推进机制。依托并用好辽宁省暨沈阳市“央企之家”工作推进机制,搭建央地信息、对接、撮合、服务4个平台,出台央地合作对接指引白皮书,打破央地对接信息壁垒,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信息服务、政策咨询、项目推进等功能,打造央地、京沈信息交流枢纽、合作对接桥梁、解决问题窗口。持续健全党建引领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工作机制,组织多种形式党建对接活动,为央企与地方企业,科研、金融等机构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全面深化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市央地合作项目协调推进专班职能,落实全市重点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四比四看”等部署要求,全力打通央地项目“谋立推建产”全链条。在共建中试平台、培育重点产业链、优化重组要素资源、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与央企合作,大力推动10吨级高商载无人货运飞机,沈阳国际陆港三期、康平新能源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签约落地,持续服务沈飞航空配套产业园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争取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全年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30个以上,央地合作项目固投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持续推进产业合作。紧盯中央企业新质生产力布局,积极参与央企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围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及储能、医疗等全市优势和重点培育产业,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扩大场景开放、强化产业合作、延伸产业链条,共同打造高水平现代产业集群。持续做大做强航空、燃气轮机等产业链,支持中国商飞大飞机供应链补链强链、产能提升;推动通用技术集团打造高水平机床装备服务平台,深化与东软医疗战略合作做强数字医疗产业;推动中国能建氢氨醇项目落地建设,助力全市新能源产业规模突破千亿。
(四)聚力强化资本合作。充分利用央企资源和资本优势,争取有效投资,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诚通、国新等央企基金合作,培育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共同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积极引入央企参与我市存量资产盘活,承接央企优质“两非”“两资”资源,探索创新央地资产重组路径,壮大市属国资国企资产规模;大力争取央企在沈设立区域总部和子公司,全年新落地央企子公司20户以上。
(五)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国发21号文等政策精神,紧盯央地合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各关键环节,强化“前延+跟踪+延时”服务,靠前做好各类要素保障,全流程实施清单化管理,及时解决央地合作特别是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央企在沈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央企数智化服务平台,精准服务驻沈央企政策、金融、产业和创新需求,及时梳理、导入、办理企业意见诉求,全年问题诉求办结率高于90%。
以上是我市当前央地合作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工作的提案》完全符合我市央地合作工作实际,我们将充分研究和吸纳您的有关意见,持续改进提升工作质量。
感谢您对央地合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