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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加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东北振兴提案(第0544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站内 发布于:2019-05-19

吴冠廷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0544号提案《关于加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东北振兴的提案》收悉。我委对您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特别是近两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对重点企业逐户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加大力度推进改革,并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要环节加以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333户国有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占全部适合混改企业的54.8%。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指导
        我市坚持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完善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在2017年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沈阳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88号)和《沈阳市组建市属企业集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规则》(沈政发[2017]25号)的基础上,2018年又制定《沈阳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形成政策体系。从顶层规划布局,制定了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改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开展混改调研,全面推进改革
        为摸清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情况,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2018年我们分别针对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包括所出资参股企业)的产权结构、资本构成以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研,并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实际分别制定混改计划。
        (三)逐户指导,“一企一策”推进改革
        由市领导牵头,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点对点”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其中东药集团深化二次混改,方大集团通过增持累计持股26.0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药集团改革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各项经营指标均创近年最好成绩。经我委向省国资委推荐,今年列入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正在推进后续改革工作,我委将跟踪东药集团改革经验,及时向全市企业推广。
        二、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措施
        为更好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沈阳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88号),确保混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我市拟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1.积极推进竞争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积极引入各类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着力推进母公司层面混改,全面推进二三级企业采取出资新设、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等方式全部完成混改。
        2.稳妥推进公益类及功能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我市公益类及功能类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1.推进国有企业上市。
        2.积极引入各类基金参与改制重组。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引进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等,实施股份制改造,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
        4.稳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
        5.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
        6.推进已混改企业实施二次混改。借鉴东药股份混改经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对部分已混改的国有控股企业实施二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解决部分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
        7.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支持“两类公司”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1.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和细化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2.加强董事会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建立起制度完善、结构完整、权责明确、运行规范、决策科学的董事会,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决策机制更加科学、民主和高效,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推进经营层市场化选聘。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意见(试行)》及相关《实施办法》,推进企业经营层市场化选聘、差异化薪酬和契约化管理,畅通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在董事会建设相对完善的市属企业及所属二级、三级企业中推行市场化选聘。
        三、扩大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发布渠道
        我们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并上网查阅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沈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讨论稿)》,主要目的是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流程,方便企业操作。近期拟向市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汇报,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后,履行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操作指引》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者。”
        在对市属企业(集团)混改工作进行逐户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沈阳市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名录》,确定了20户企业进入混改名录。近期将向市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后,正式明确作为下步工作重点予以推进改革。同时,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公开发布招商信息征集战略投资者。
        四、我市通过多种方式聘请专家为混改工作建言献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界专家在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中的作用。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细则》《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决定首次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公示等程序,市国资委从132名报名者中优中选优,共遴选24人进入人才库。按照我市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和人才库实际,经市政府批准,采取分批分类推进方式调整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经集中培训,第一批共向14户市属国有企业派出16名外部董事。本次调整后,市属27户国有企业中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的户数达到18户,占66%,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户数达到9户,占33%。本次公开遴选并向市属国有企业选派外部董事,实现决策层与执行层逐步分开,是我市加强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决策机制更加科学、民主和高效,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按照《沈阳市政府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5〕66号)和《沈阳市新型智库咨询调研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沈阳市政府智库咨询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征集承办单位。东北大学教授王世权、辽宁大学林木西教授先后就《沈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重大体制与机制问题研究》等课题进行研究,有为市长、晓东常务副市长和广生副市长分别就专家教授的研究成果作出批示。
        以上是我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状和目前正在推进的主要工作以及下步工作方向。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进行调研评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提案》,完全符合我市国企改革实际,我们将充分研究和吸纳您的有关意见。
        感谢您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国资委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