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提案(第0046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站内 发布于:2020-05-09

薛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基本情况

2017年,根据市政府审定的组建方案,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为实现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序进退,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采取改组和新建两种方式组建了四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分别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把原非国资委监管的类金融国资、党政机关脱钩的经营性国资、事业单位转企的国资以分类归集方式划入四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将分散在沈阳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未纳入国资统一监管体系的国有类金融企业的资产,归集划入盛京金控;工业、养老类归集划入产投集团;城建、环保类归集划入城投集团;商业、副食、粮油、房地产类归集划入盛京资产。另外国企性质的金融、类金融、商业、城建口的事业单位转企部分、民政局下养老类经营性国资全部归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一)盛京金控。盛京金控在整合沈阳部分市属类金融资源基础上,于2017年6月注册成立,现注册资本150亿元。按照组建方案,盛京金控以原恒信投资管理公司为主体,在原有恒信担保公司、恒信租赁公司、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恒信资产处置公司的基础上,完成了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拓源投资控股集团、创业投资管理集团、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科技担保投资公司6家企业的资产注入。2018年,完成原科技局所属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沈阳市民营科技机构协调服务中心两家单位事转企接收。现下设13家一级子公司、3支公司制基金。业务涵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商业保理、应急转贷、担保、租赁、委托贷款、资产处置、要素交易市场等。

(二)城投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00.2亿元,公司主体评级信用评级为AAA。按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组建方案,首批拟划转至城投集团16户企业,主要为我市城建类国有企业,除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城乡投外,已全部完成企业划转;按照市国资委《沈阳市市直部门所属脱钩企业接收工作实施方案》(沈国资发20181号),第二批拟划转至城投集团企业23户,为市交通局、城建局、执法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脱钩企业,目前已完成22户企业划转工作;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8〕56号)要求,第三批接收37户事转企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三批划转至城投集团共76户,目前已完成划转72户。

(三)产投集团。2013年7月,产投集团在整合恒信、达锐两家平台公司基础上注册组建。2017年7月按照《市国资委关于改组组建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完成增资,注册资本调整为100亿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改组后的产投集团实现正式运营,公司主体评级信用评级为AA+。现直接管理恒信国资集团、达锐投资公司、养老产业集团、东北制药集团等4家子公司。产投集团通过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集聚,做强、做优、做大出资企业,促进其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区域经济。

(四)盛京资产。2017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现有6家全资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公司主体评级信用评级为AA。盛京资产在组建初期,持有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副食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100%股权。2018年2月,市国资委同意由盛京资产对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进行改制,将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为盛京资产,并同意将改制后的股权全部划入盛京资产;2018年9月,市国资委将沈阳长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盛京资产。截至2018年11月,盛京资产共拥有中兴集团等6家一级全资子公司、盛京保理等4家二级公司、沈机集团等5家参股公司,与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债转股专项基金和国改基金。

二、运行和改革进展

1.4月13日,我委下发了《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0版)》,明确了各部门权责事项26项,紧密衔接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配套文件的要求,对权责事项的名称、依据进行调整,规范法治监管的手段,同时稳步推进动态调整。另外,我委将密切关注国务院国资委权责清单改革的新动向,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对现有权责事项再次全面梳理,提出新增、取消或调整的建议,减少出资人的审批核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

2.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通过职能转变,放经营权、授所有权,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我委研究制定了《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讨论稿)》, 现已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方案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发展现状,精简了27项国资监管事项,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个维度,明确了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其中包括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个方面。目前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这个态势正在明朗,“以管资本为主”已经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而管理职能转变,这也是国资委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被列为我委一项重点工作,实施挂图作战。扩大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作机制,指导监督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积极推动市属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

(一)功能定位

按照投资、运营公司的不同功能逐户定位,根据各平台公司发展、运营方向,将城投集团定位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产投集团定位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金控集团定位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盛京资产定位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各平台公司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开展战略投资与财务投资(6月末完成)。

(二)授权放权

加大对平台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制定《沈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预计6月底出台)。根据各出资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授权;督促各集团公司探索对其子企业的授权放权。继续加强跟踪监督,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

(三)深化改革

聘请专业机构对平台公司提出改革方案。2020年,委托咨询集团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市平台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制定《关于沈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对策(待定)》,对我市平台公司定位、授权经营、运营模式、经营体制、风险管控、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方案(预计年底前实施)。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对各公司在行权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提醒,对各公司涉及的难点问题进行解答。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服务我市改革发展需要。

(四)做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一是按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案,尽快完成资产及股权划转工作,做实注册资本金;二是配齐班子,完善组织架构,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导向,建立职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管控模式,分别结合职能定位具体负责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资源配置、资本运营、财务监管、风险管控、绩效评价等事项;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