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红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大市级平台公司和金控集团效应帮助区县置换高财务成本高风险金融债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辽中区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根据与代表的沟通了解到,目前辽中区债务置换的难点在于三方面:一是隐性债务化解试点要求必须是建制县,辽中区已撤县设区,不具备试点申请条件,无法申请相关政策扶持;二是辽中区已锁定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辽中区政府债务进行债务置换,银行授信额度已批,“新贷”利率较低且时限较长,然而银行要求必须由市级平台公司如盛京金控为辽中区政府债务进行担保;三是辽中区现有平台公司由于历史原因风险评级较低,融资能力较弱。
二、办理意见
目前纾解政府债务主要手段是企事业单位协商金融机构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偿还。在充分调查考证的基础上,我委形成以下三点办理意见:
(一)市级平台助力区县政府债务化解
盛京金控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及文件,设立一定纾困基金对部分政府债务进行置换,通过应急转贷的方式适当缓解偿还压力。同时,协调盛京金控整理担保条件的有关文件,查询是否具备为区县提供担保的可能性,如具备条件,推动其在法律框架下为相关区县提供一定担保,缓解地方债务偿还压力。城投集团可以通过PPP模式对县区提供支持。产投集团可以在对债权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相关平台公司进行混改,实施债转股,化解债务存量。
市级平台公司还可以在各区县盘活闲置资产、推进国企和融资平台改革、指导进行债转股等方面提供一定的政策性指导和可操作性分析。
(二)指导区县设立“两类公司”
我委可在区县设立区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方面提供政策及实操指导,建议将区域内优质资源打包装入“两类公司”,获得较高信用评级,提高区县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