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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市场化选聘总经理公告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4-12-20

一、企业简介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资产”)成立于2017年7月,是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一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为目标,处置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化解区域债务风险,助推国企改革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粮食保障、商业零售、民生保障、供应链、金融服务五大业务板块,旗下现有全资、控股二级企业13家、参股企业7家,形成了“平台+实体”的产业布局。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市场化选聘集团总经理1名,负责高质量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掘市场机会,充分发挥集团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职能;主持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推进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参与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集团管理体系;牵头落实集团各项重大项目,实现集团年度经营目标与管理目标。  

三、任职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管理与外联工作。熟悉法律常识,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危机公关处理能力及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四、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累计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经历;

具备大中型企业正职或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副职经历;熟悉金融类或投资类企业管理运作,具有一定的项目资源、金融行业资源,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

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备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精通行业相关的财务、法律等知识,掌握企业管理相关流程、国内外金融政策,参与并主导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上市等工作,能够独立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判断和把握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完成公司顶层设计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与市场意识具备战略洞察能力与判断决策能力组织协调与市场开拓能力具备项目挖掘能力,具备风险防控与风险识别能力抗压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五、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盛京资产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日24时。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将《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jzc2024zhaopin@163.com,报名申请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选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人选提名—讨论决定与公示—聘任与管理。

(三)薪酬与管理

总经理执行年薪制的薪酬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薪酬待聘(任)期考核通过后兑现。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坚持“业绩与薪酬双对标”,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及时解聘或不再续聘。

七、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最终解释权归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4-28200666-8031、010-88006655、18810019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28200666-8091

  

附件: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表.docx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