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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4-09-19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5月,注册资本40亿元,是经沈阳市政府批准由沈阳市国资委出资组建的,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理,生产、运营、服务与资本一体化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水务行业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管理;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排水运营、管理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污水处理等。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沈阳水务集团

审计风控部

副部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战略发展部

战略规划科科员

1

沈阳水务集团

信息数据部

副部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信息数据部

系统运维科副科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信息数据部

数据资产科科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信息数据部

数据分析科科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工程管理中心

副主任

1

沈阳水务集团

营运管理中心

系统管理科科员

(软件工程专业)

1

沈阳水务集团

营运管理中心

系统管理科科员

(数学、统计学专业)

1

沈阳水务集团

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系统工程师

1

沈阳水务集团

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信息技术科科员

1

沈阳水务集团

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工程科科员

2

沈阳水务集团

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计划科科员

1

沈阳水务集团

污水中水管理中心

生产技术科科员

1

沈阳水务集团

沈阳东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1

沈阳水务集团

沈阳东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科科长

1

沈阳水务集团

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1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1. 任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水务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岗位聘任要求的其他情形;

5.具备团队意识,诚实守信;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所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3.具体任职资格及所需条件(详见附件);

4.特别优秀或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集团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集团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岗位、职数及岗位职责、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拟选择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及智联招聘网站/公众号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公告,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919日至202410224时。

2.报名方式:PC端(https://shenyangwater.zhaopin.com)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集团任何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岗位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岗位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待确定笔试形式及时间后,以短信和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未能按要求回复短信且电话未能接通者,则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笔试成绩≥60分,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4.面试形式:面试评价委员会从岗位认识、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等方面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面试采用工作述职和答辩的方式实施。评委专家的评分权重相同,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数统计成绩。

(六)确定考察对象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候选人员。若分数相同先比较任职资格条件中是否具有优先条件;若优先条件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确定候选人员。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为1:1;拟录用人员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在组织考察合格的候选人中,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招,并履行相关程序。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及智联招聘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通知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组织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附属相关协议,试用期6个月。三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变动单位和岗位。

录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空缺,在组织考察合格的候选人中,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招,并履行相关程序。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招聘组咨询电话:024-3131307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12点,1330-18点)。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沈阳水务集团纪检监察部024-22854612

附件1:《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