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国资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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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6-28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工作,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沈财综〔2023〕73号)要求,我委认真研究编制了《沈阳市国资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现印发执行。原我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市国资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沈国资发〔2019〕85号)不再执行。
沈阳市国资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