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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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19-09-16

委机关各支部: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管好自家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要露头就打,对隐形“四风”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决不允许死灰复燃。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廉洁意识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要坚守“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的节日费用,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三、聚焦工作重点,加大监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充分发挥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聚焦“关键少数”,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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