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沈国资发〔2020〕55号)及2021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我委完成了2021年度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工作。现将具体结果通报如下:
沈鼓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5.84万元;
副食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56.84万元;
物资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3.31万元;
中沈国际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9.73万元;
产投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6.97万元;
盛京金控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5.84万元;
城投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5.84万元;
盛京资产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2.68万元;
基础产业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52.99万元;
航空产业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3.13万元;
燃气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3.71万元;
地铁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7.44万元;
水务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53.78万元;
工程咨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8.01万元;
煤气公司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9.95万元;
工业公司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3.62万元;
国控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