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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兑现标准的通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0-05-09

根据《沈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沈国资发〔2017〕132号)及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我委完成了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工作。现将具体结果通报如下:

机床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2.38万元;

沈鼓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0.17万元;

中兴股份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2.47万元;

副食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55.16万元;

物资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6.51万元;

中沈国际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9.18万元;

产投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8.87万元;

基础产业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9.46万元;

盛京金控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1.28万元;

盛京资产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3.24万元;

城投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61.28万元;

旅游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8.42万元;

航空产业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8.87万元;

地铁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52.45万元;

燃气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3.08万元;

粮油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6.58万元;

华海锟泰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2万元;

中城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45.86万元;

盛京经贸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0.38万元;

工程咨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8.80万元;

盛京房产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6.23万元;

工业公司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6.64万元;

国控集团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31.46万元;

     盛京能源当期兑现薪酬标准为29.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