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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9-08-14

我市改革工作正在积极平稳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企业改革26户,其中关闭注销25户,重组改制1户。安置职工1951人。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善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体系

在2018年“1+7”政策体系基础上,我们在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失业保险经办办法》、《关于沈阳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和《沈阳市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经办规程》。此外,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市集改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厂办大集体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

(二)组织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拨付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县部分)3.05亿元全部预拨区县。省、市属企业(集团)根据改革进展陆续拨付到位,截至6月底分2期拨付机床集团补助资金2700万元。总计拨付3.32亿元,资金使用率为40.21%。

(三)省、市属企业性质界定工作全面完成

目前,省属、市属企业已全部完成性质界定工作,其中市属企业350户经过界定后,符合条件的301户,不符合条件的49户;省属企业受理界定126户,符合条件115户,不符合条件11户。     

发现漏报企业48户,其中省属企业10户,市、区属企业38户。

(四)职工身份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3月底,省、市属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全部完成,共认定24433人(在册12091人,退休12342人)。其中,市、区属企业完成认定19243人(在册9728人,退休9515人),省属企业认定5190人(在册2363人,退休2827人),中央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分梯次、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

围绕现行改革政策,共举办了2次全市范围的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企业性质界定、职工身份认定、养老保险欠费核定核销流程等专项培训7次,累计培训近千人,印发政策汇编、实操手册等资料近2000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改革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部分企业对改革政策仍有疑虑,导致在推动改革进程上存在畏难情绪,所属企业数量少,职工数量少的单位,本应率先突破完成任务,但却不积极推进,存在等、拖、靠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市整体改革推进进度。

(二)改革政策宣传还有待加强

对职工最关心的改革政策、补偿标准等问题,个别企业在政策宣传工作中存在“不敢说、不会说、说不准、说不透”的问题,导致职工对改革工作心存疑虑,误读、误解相关政策法规,甚至发生组织、串联到市信访部门了解政策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三)按预定时限完成改革任务时间紧迫

截至目前,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涉及的省属、市属企业454户,已完成26户,完成率为6%;政策涉及安置职工24433人,已完成安置1951人,安置完成率为8%。按照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2020年末前做好收尾工作的要求,进度稍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