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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4-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相关指标和规定要求,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00条我委更新发布《市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市国资委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及“三定”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布本部门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和“三公”经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对依申请事项答复。我委使用政务公开后台管理系统,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在《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等内容。2023年,我委共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按要求时限予以答复。我委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发布网站信息前填写《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表》,对发布信息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设置草案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栏目,通过网络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做实政策解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采取图示文字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努力将“政策语音”转化为“群众语言”。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进行规划升级,逐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和互动平台,同时强化新媒体建设,构建了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关补充、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委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发布信息采取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略显不足。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改进短板和不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态化学习,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更多采用图文结合和视频等方式解读;三是强化和提升反馈的及时性,提高公众互动频率和深度,切实丰富了解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声的线上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