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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1-01-28

沈阳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相关指标和规定要求,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012条,其中国资要闻203条、国资监管28条,国企改革21条,国企发展37条,信息公开189条。我委更新发布《2020年国资委权责清单》《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市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市国资委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及“三定”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布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季度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公开市属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对依申请事项答复。“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规范受理渠道,并在《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等内容。

截至目前,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按要求时限予以答复。我委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门户网站链接市政府“六稳”“六保”专栏,及时发布“六稳”“六保”有关信息;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设置草案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栏目,通过网络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采取图示文字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努力将“政策语音”转化为“群众语言”;发布2020年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切相关内容进行主动回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已按照新标准,规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完成网站协议第6版改造,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委新媒体已加入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群;依申请公开新平台已完善单位及负责人资料并上线使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要求》、《沈关于印发沈阳市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收集、制作和发布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战“疫”国企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官方疫情信息,保证网站涉疫信息每日均有更新,尤其涉及国企战“疫”、复工复产信息每日均有上报,全年网站涉疫更新信息4500余条,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等工作,确保报送和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在沈阳市举办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暨首次“云端”大型政策咨询活动,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 助推政府治理现代化”为主题,依托互联网平台在线上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在沈阳产权交易所利用大屏幕进行政务公开宣传,在国企系统内进行了电子传单宣传,宣传氛围浓厚。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国资系统共制作条幅8个、宣传板8个;发放宣传单约200份;现场回答市民咨询近100个;接待群众近100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初我委明确由委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和人员,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年初我委委务会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总结2019年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底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0不予0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畅通的信息平台。一是继续抓好主动信息公开。继续着力推进“五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重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公开渠道,实现全面公开;二是加强调研培训及业务交流。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参加省、市安排的培训会议,加强与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优秀单位经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定期巡查制度,结合半年、全年度的考核,认真对待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沈阳市国资委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