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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安全生产 “冬季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1-12-20

为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保障重要时段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方案》(沈安委发【2021】20号)要求和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我市“10.21”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示范试点工作,坚决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责任。坚持目标导向,以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为目标,彻底整治重大隐患、关闭不符合生产安全条件的企业、问责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当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狠抓排查整治。坚持责任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到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位。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检查指导服务扎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委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工作总体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夯实安全基础、抓好专项整治、规范安全行为,凝心聚力,提高效能,狠抓落实,确保省党代会、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国家省市“两会”和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体做到“四确保、一实现”。

1.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2.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火情

3.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倒流和有影响的负面舆情事件;

4.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水电气热停供停运事件;

实现隐患排查清仓见底,生产安全、火灾零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护稳定工作处,负责“冬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调度通报、督查指导、警示约谈及总结汇报等工作。

    各单位要参照委里成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

本次“冬季百日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委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停工停产企业 )。重点排查燃气、锅炉、换热站、仓储物流、市场商场、出租厂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一)综合整治内容

1.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研究不深入、部署不到位,风险隐患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得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有差距。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管理盲区;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等环节工作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3.企业隐患自查不扎实的问题。企业主体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彻底,特别是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预防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安全监管宽松软的问题。监管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开展检查不严不实不细不深入,对企业负责人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有短板的问题。各单位没有细化任务分工,没有形成责任主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没有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重视程度不够,重部署与轻落实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不及时、不深入,排查整治走形式,实效性低。

(二)重点部位(领域)整治内容

1.城镇燃气。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全覆盖排查经营企业、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锅炉、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等方面的安全风险。

2.消防安全。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高层建筑、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煤场、锅炉房、换热站、热源厂、出租厂(房)、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物流仓储、老旧住宅、“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攻坚。

3.道路交通运输。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重点整治运送货车超载超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行驶行为;严禁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驾驶人员搞好宣传教育。

    4.建筑施工。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火灾、触电等事故为目标,强化冬季施工、热网供抢修工程,坚决杜绝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

5.特种设备。以安全风险防控,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清零为目标,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非法生产、未经登记、未检验或检验超期、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未实现闭环管理;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不到位,无证或违章操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范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检验检测报告数据、结论错误,超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问题开展攻坚。

6.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市烟花爆竹全面禁售禁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各单位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对重点部位和场所加大排查检查力度,落实到实名制管理,杜绝本管理区域内燃放烟花,对全体员工搞好宣传教育,扩大社会人员知晓度。

7.城市安全。以冬季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不出现长时间大面积停供为目标,对冬季供热需求的多变性及天气变化,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设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安全供电遗漏线路隐患,对线路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对电缆接头、变压器、开关、刀闸等设备测温及变压器的负荷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引发的故障及时发现并处置。对供热设备、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加大燃气锅炉的排查力度,确保用气安全;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查,确保运行安全。

五、时间步骤

从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20日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冬季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针对制约和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冬季百日攻坚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2.督查检查阶段(2021年12月19日至2022年3月15日)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针对经营的全过程对所有岗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改。企业自查自改与委相关业务处室的监督检查同步进行。各集团公司采取自检、互检和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自查自改。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包片分工对所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3.总结阶段(2022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各单位对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工作措施,及时向委维护稳定工作处报送本单位“冬季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

六、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内部人员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完善并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坚决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二是强化整治,形成工作闭环。各单位要对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专题调度,集中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对巡查督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中新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一记录在案,制定安全隐患清单,一般隐患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逐项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整治实效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结合元旦、春节、重点时段期间领导带队检查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维护稳定工作处定期调度隐患问题整治情况,并将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委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主管领导,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四是强化警示约谈,严肃工作纪律对突出隐患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警示约谈,对督导两次以上仍没有整改的单位,由委主管领导实施警示约谈,警示约谈将作为年度企业领导干部薪酬重要参考内容。如发生事故,严格按照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是夯实基础,提升防范实效性各单位要结合隐患和事故情况,分层级、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史明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要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进行两个“全员培训”。一方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问题能力;一方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增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在企业常态化组织开展“反三违除隐患”活动,不安全不上岗、不安全不作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保障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成立“百日攻坚战”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工作要求,通过强化工作部署,跟踪检查、奖惩激励,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体制,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严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委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时时督查,各单位要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式进行自检、互检或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隐患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实行挂牌督办,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各单位将检查计划表于12月16日前委维护稳定工作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进行抽查。

3.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显示屏、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参与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利用各单位安全生产微信群,让广大员工利用“随手拍”的方式对所负责的区域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上报,各单位的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必须在群内,同时要从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中拿出相应的资金,对及时发现的问题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高员工排除隐患问题的积极性。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请各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2022年3月20日之前将安全生产“冬季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委维护稳定工作处(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安全生产 “冬季百日会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