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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建议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3-02-09

一.基本情况沈阳经济发展有韧劲,国有企业是重要“牵引力”。应收账款是国有企业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它的管理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防范机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调研了解,我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23户,集团下各级企业共计1027户,资产总额近3000亿元,应收款项总额占资产总额近1/4。我市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未建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缺少建立台账、定期对账、催收、清理、核销、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大量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面临损失风险。

二.财务制度要求应收账款是国有企业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

三.相关建议

(一)要大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包括应收款项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及其有力执行来强化管理机制、净化管理环境,尽快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要采取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监管、考核部门要定原则、给政策;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想办法、拿措施。尤其是转制、划转的老企业、壳企业,已经形成的问题在对账、查实的情况下,力求实事求是地清理、消化,做实企业资产;负责交接的部门有责任保证交接双方“交的清楚、接的明白”。

(三)要把财务管理当作公司治理的基础和要务来抓,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四)政府监管及企业主管部门,一是要对企业的应收款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清收措施,依法依规处理;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债权损失等各类风险管控。继续加强对企业重大产权变化、投资等的监管,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对企业“三重一大”政策的执行、内控制度建立等强化监督核查,真正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三是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视结果运用。通过明确的岗位责任目标,压实责任、刚化考核,以绩效定薪、能力定岗,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李  冬(1712013)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