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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1-12-01

委属各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国资委

2021年12月1日

市国资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消安委【2021】21号)要求和省、市领导关于消防安全指示精神,有效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委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要求,全面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机制,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一般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国资委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市国资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委主管领导担任,委属各企业主管领导、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护稳定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上传下达、检查督导相关事宜。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阶段划分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好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组织调度和抽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1.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市国资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工作部署,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摸清高层建筑底数,建立高层建筑台账薄册和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瘫痪停用、消防车道占用、日常消防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2022年3月底前,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全面优化提升。

2.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物业会所、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工业用房改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设备并报批,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3.抓好标准化建设。各单位组织所属行业单位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和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机制,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单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4.抓好仓储消防安全检查。针对物流仓储、出租厂房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5.抓好末端消防安全监管。落实老旧小区、沿街门店、“三合一”、“九小”、群租房等老旧场所火灾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宣传提示和物防技防设施等,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大力推动“智能烟感”安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将消防工作融入网格管理。

6.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教育,采取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聘请消防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新入职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坚决不许上岗要求,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7.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依法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

8.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清查。坚决整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实效;建筑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完好有效;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全面提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履职能力。

9.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2022 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在重点区域和场所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10.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单位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统筹运用各类人员组建多种形式消防自救互救队伍,进一步完善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对消火栓、消防水池、防火沙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保养,落实防冻等措施。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沙盘演练。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点时段时期,防火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至少开展一次演练,进行评估查找不足,修改演练方案,提高现场处置扑救逃生能力。

五、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加强研判。12月上旬前,各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单位冬春季火灾形势, 安排部署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进行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制定相应预案。

(二)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企业(部位)消防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案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实施闭环式管理。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要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自觉组织专业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订相应整改方案,完善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消防工作能力及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单位对照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要求,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齐全完好无损,消防应急队伍配套,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强化事前、事中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从严问责。

各单位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21年12月5日前报委维护稳定工作处;2022年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文件链接:《市国资委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市国资委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