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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3-05-10 作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 定》,省委依法治省委《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委依法治市委《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沈阳市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落实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每年第一季度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维护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自觉尊重司法权威,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七、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始终把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作为重要工作持续推进,解决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提升国有企业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资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九、坚持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十、推进健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