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沈阳市国资委 发布于:2023-01-16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1.突出法治能力建设。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市国资委党委“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落实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2022年组织召开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

2.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专门研究制定《2022年市国资委法治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依法推进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做到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

3.积极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对市国资委负责制定的国资监管政策文件等重要制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改试验等重大任务,布局调整、集团混改、风险防控等重要措施,协调处理市属企业法律纠纷等重大案件,专门研究督办,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行权履职。一是转变国资监管职能。修订市国资委“三定”方案,完成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及人员调配,打造创新、发展、学习、研究、服务“五型机关”。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深化分类授权放权,制定《沈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2022年授权清单》。二是健全企业依法治理体系。以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为重点,指导企业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规范党委前置研讨等方面形成制度规范,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全覆盖、占多数602名经理层成员完成任期制契约化契约三是夯实国资监管基础。以数字化赋能国资监管,建设运行国资监管平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探索构建“一级控、二级放、鼓励转”的薪酬考核制度体系;落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全覆盖四是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市国资委与市委巡察办协作机制、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一年来督办各类审计整改问题共计156项,完成整改149项,整改完成率95.5%。此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建议。

2.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布局调整、集团混改和风险防控。一是规范调整国资布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审定的实施方案,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制定“六项纪律、18个严禁”,不讲困难、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按时高效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市属20户一级企业重组整合为9户企业集团和1个托管中心。二是稳妥推进沈鼓集团混改。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剥离处置不良资产等工作,通过产交所公开挂牌成功引入国投招商基金,同步实施员工持股,20亿元增量资金全部到位。沈鼓集团混改作为入选国务院国资委三年行动改革范例。防范化解风险。设立百亿基金,受让盛京银行股权,助力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盛京能源重整,排除万难完成职工安置主体工作。筹集46.2亿元资金支持停工项目保交楼,收购辽宁兴隆沈阳区域资产承接近800名职工。组建托管中心,搭建工作专班,统筹督促调度涉企信访安全稳控工作,建立报告、调度、协同、考核“四个机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期间维稳任务

3.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全年制发《沈阳市市属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试行)》等文件7个,完成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查32项。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对62件现行有效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清理失效和废止文件5件,对6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和3项招标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存量审查,确保政策措施公平适用,招标项目合法合规。

4.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一是推进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布局调整后的9户市属企业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城投集团、水务集团和盛京资产3户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重组、重大产权转让等方面合法性审核工作,全年审核重大事项和各类合同总计900多件。三是推进企业建立风险、内控、合规“三位一体”的内控体系,累计完善各类制度1896项,实现企业各层级内控年度自评全贯通,部署内控监督评价3年全覆盖,创新推动盛京资产等5户企业将内控体系建设纳入公司章程四是加强对企业内审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建立审计部门向党委、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开展审计项目67项,发现问题391个,督导企业落实整改。五是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检查,查找并督办企业整改6大类245个问题。六是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各市属企业设立专职部门299个,备案制度287项,实现责任追究线上行权运行。

5.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内容共计7批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2次,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邀请专家线上讲授《民法典》丰富普法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情景剧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市属企业累计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40余次,共计1万多人次参加宪法宣传日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2023年法治工作打算

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清醒认识到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在保障推动国资国企工作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国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依法治企的形式和手段创新性不够,企业法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国资国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二是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完善国资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健全国资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协同会商机制,形成央省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联动机制,扩面外派财务总监。三是完善国资制度体系,制定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四是持续强化企业法治建设推动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国有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务管理机构和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对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五是实施风险防控工程,专班推进化解出版集团、中城集团债务风险,完成盛京能源重整收尾工作,配合做好华晨集团重整改制。按照市信访联席办要求,针对涉企信访稳定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分类施策专题协调解决

特此报告

                                              沈阳市国资委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