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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打造区域改革试验升级版
文章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于:2021-02-19

“深入贯彻沈阳市两会精神,市国资委将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打造沈阳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升级版,为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2月11日,沈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孙百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市国资委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试验,全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成果。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有效发挥全市国企董事会决策功能。针对集团总部“机关化、行政化”等突出问题,市国资委将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分类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开展市属企业经理层成员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在市属竞争类企业推广沈鼓集团差异化薪酬试点经验,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国资委将推动沈鼓集团、中沈国际、燃气集团等企业“一企一策”按不同路径完成混改。水务集团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综合改革,同步推进混改。盛京能源做好司法重整。全面推进二、三级公司混改。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安排。

推进市属企业重组整合。市国资委将推动市属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协同”原则进行归并、重组;推进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通过吸收合并、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专业化整合;改组成立低效无效资产托管处置平台。指导各区、县(市)属企业开展资产摸底调查,夯实经营性资产底数,推进低效无效资产清理退出。

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市国资委将发挥两类公司功能作用,开展战略投资或财务投资,推动国有资本通过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推进国资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将区级国资监管部门及市属、区属重点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强化投资风险和债务风险防控,严控非主业投资,市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3%以下。同时,做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收尾工作。

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市国资委党委负责全部市属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立足企业中心工作设置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加强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