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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金控发挥国企担当 促进沈阳投资基金业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沈阳国资 发布于:2022-05-13

  盛京金控集团是沈阳市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平台,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沈阳市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5月11日,盛京金控集团董事长邵文龙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我市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及天使投资机构,将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1 对新设天使投资基金给予补助。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在沈新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按实缴或募集资本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2 对在沈新注册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办公用房给予补助。自购办公用房的,可按 1000元/平方米、总额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用房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偿期不超过3年。

  3 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企业给予奖励。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奖励最高1000万元。

  4 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实施风险补偿,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退出时产生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 向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让渡收益。可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方(或科研院所和科技成果持有人)让渡最高80%的收益。

  6 对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将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纳入人才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行业人才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

  7 对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给予支持。将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优先纳入“雏鹰”“瞪羚”“独角兽”等专项支持名录。

  邵文龙表示,盛京金控将以沈阳市“十四五”产业规划为基础,统筹整合集团各类资源,积极发挥国企担当,依托市投资基金进一步打造覆盖沈阳市全产业链的“基金森林”体系。盛京金控集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机构,采用“揭榜挂帅”机制,鼓励各类投资机构主动申请由市投资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申请担任子基金的管理机构;申请新设投资子公司完成特定投资任务;向市投资基金推荐直投项目。在发挥政府资金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与各类资本共同构建沈阳市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投资基金集群,促进投资基金业的良性发展,成为沈阳市金融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